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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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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机关选举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10月至20172月进行换届选举。为依法顺利搞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现根据选举法规定和县委〔201646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在全省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进行的,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开化好地方,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我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保持不变,仍为55名。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别由县、乡镇选举委员会依法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代表选举工作从10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1225日为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优化代表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代表构成中要保证工人、农民占45%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占25%左右,党政干部比例不超过24%,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民主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妇女代表占24%以上。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连任的代表三分之一左右。同时当选代表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代表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文件精神,确保选举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三、选举机构及其职责

镇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同级党委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划分选区及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并进行选民资格认定,确定选举日期,处理代表候选人提出和确定的有关工作,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镇选举委员会承办本区域内选举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

四、具体任务和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选举的准备阶段20161118日)。镇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设立各办事机构、通过工作计划和选民登记政策、选举办法。及时召开全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全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骨干培训班,对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办公室骨干进行一次培训。镇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镇辖区内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办理。镇选举工作机构根据县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选举的要求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起草各类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党委组织部门组织摸排优秀代表资源。

(二)选区划分和动员培训阶段(1122日前)

1、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要求的通知,依照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将名额分配到各选区。镇选举委员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和构成要求的通知,依照法律规定分配到各选区。

2、划分选区。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情况,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划分选区,结合选区划分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把应选的代表名额下达到选区。选区划分应充分考虑每一个选区只能选举产生1-3名代表,不同选区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便于组织选举、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为选足选好代表奠定基础。

3、开展动员培训。镇及时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组织培训骨干,公布选举委员会各项决定,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告选区划分结果。1122前张贴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第一、二号公告)

(三)选民登记阶20161122日至122日)

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强,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把好年龄关、政策关、审核关,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1、选好登记员,做好登记前的准备工作。每个选民小组挑选1-2名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情况的选民担任登记员,并准备好户口簿、登记册、表格等所需物品。

2、培训登记员,明确登记方法。组织登记员学习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政策界限,明确登记工作的任务、方法、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凡截止到全县统一规定的选举日(20161225)年满18周岁,即1998122524时以前出生具备选民资格的公民,均可到规定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投票选举。

3、深入调查,核实选民人数。在上次选民登记的基础上,登记员逐户进行调查,按三增三减方法进行选民登记。要查清本选区的总人口数、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数(1998122524时前出生)、迁入迁出的人数、依法恢复政治权利的人数、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人数、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等。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对已居住一年以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但户口尚未迁入现居住地的外地选民按照本人要求,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选民登记工作的联系衔接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和芹阳选举办事处统一进行,防止错登、重登和漏登。

4、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各选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发动选民持有效证件自行登记;也可以由登记员到村委会和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选民登记。

5、审查选民资格,分别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

选民名单经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审核后,乡镇选举委员会予以审查,重点审查应予登记、准予登记、不予登记、暂缓登记、不计入选民名单五种情况的选民,发现错登、漏登、重登的,及时纠错补漏。于201612224时前(选举日的23天前)以选民小组或选区为单位,分别公布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选民名单(开化县选举委员会第三号公告)、镇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选民名单(镇选举委员会第三号公告),确认选民资格,适时发放人大代表选举选民证。

(四)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6122日至1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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