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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安委[2016]7号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已经县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县安委办。
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 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6]14号)和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尾矿库尤其是“头顶库”、
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边坡、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
3.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或城镇燃气管线。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农家乐)、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6.城镇燃气、燃油领域。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充装站(点),成品油加油站等行业领域和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整治与安全监管。
7.建设工程领域。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地质灾害治理等建设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有限空间作业、邻近高危设施施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农民自建出租房等。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二)职责分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按“属地管理,行业牵头,县安委办汇总”工作思路实施。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科技局、县环保局等配合。
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 项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委等配合。
2.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农办、县文化旅游委、县国资委等配合。
3.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领域和城镇燃气充装供应、管线以及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气瓶等特种设备)等配合。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专项检 查,县商务粮食局、县文化旅游委等配合。
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的安全专项检查。
6.县商务粮食局负责牵头成品油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配合。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按“属地管理”要求牵头负责辖区的安全大检查。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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