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根据《开化县推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项目实施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组织机构、工程建设质量、资料档案、项目验收情况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实施行政村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年终在各行政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看、听取汇报等方法,对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单位。
四、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完成质量和情况,对相关考核标准分别赋予相应分值。
五、奖惩办法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村主职干部实绩考核内容。
(二)提前通过县级综合验收且验收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秀村,年度综合考核在85分以上的为良好村,年度综合考核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