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乡主要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分管站所的效能建设。
第四条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县委规定的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问责内容和《林山乡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第五条 乡党委、纪委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工作效能进行明察暗访。
第六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机关效能行为:
1、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违反请销假制度、未按规定时间就餐的行为;
2、值班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或擅自离岗、违反住夜值班制度未住夜的行为;
3、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包括手机QQ、微博、微信)、交友、炒股、打牌、下棋、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听音乐、网上购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4、工作时间内吃水果、干货等食物不能提供身体原因确需证明的行为;
5、工作时间内打瞌睡不能提供身体原因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行为;
6、工作日或值班时间饮酒,及非工作日饮酒、酗酒给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7、工作日及任何时候在公共场所参与打牌、麻将等赌博活动的行为;
8、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