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职改字〔2017〕26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衢住建办〔2017〕106号)精神,现就2017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见附件5)技术工作的人员,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在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申报条件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精神开展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有关学历、资历、论文等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的专业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申报条件。从2017年起,我县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中级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岗位竞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凡申报职称评审、确认及聘任的人员,任期内每年需参加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考试,每年平均接受继续教育(含公需课、专业课)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7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提供近两年专业课培训依据和当年度公需课(二门)培训依据。申报对象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卡)》(须由主管部门盖章)。
(三)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职在岗证明。为防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聘中的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1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变动记录》,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办法。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3)。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行注册。
(六)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相关政策。已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新的岗位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由省建设厅高评委另行通知。
(七)公示相关政策。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对象的《推荐_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评审材料必须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果填入相应栏内。中评委会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衢州建设信息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qzjs.gov.cn)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zrls.com)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单位或他人为参评人员提供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