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的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拓宽渠道,多点开花。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公开,通过发布公告、电视台、微信公账号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布。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类20余条。刊发《综合行政执法信息》9期,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0余条,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及时回复网舆提示单及发现的不利网络舆论,在线回复网络舆论19起,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加强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实现各项制度上墙制定出台了《乡镇综合执法平台管理运行工作职责》、《综合执法平台工作流程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运行流程》、《执法中队(分局)工作职责与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图》以及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执法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执法平台全部实现制度上墙,切实保障综合执法平台运行正常、执法规范,努力实现简易问题解决反馈1个工作日、复杂问题1个月、难以解决问题及时反馈、耐心解释,切实提升满意率的目标。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亮点
(一)立足职能,注重重点信息公开。根据《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开政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主要行使15项行政处罚权相关的监督检查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户外广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堆放物料等非永久性设施、临时占用绿地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立足工作职能,围绕中心工作,我局开设办案流程、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专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群众知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