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010014500200262744814330824
非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 实施日期:2017年07月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非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非核与辐射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第二、三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决定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支撑性材料。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八、禁止性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不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套) | 复印件 (份/套) | 纸质/ 电子版 |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
| 建设单位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报告。 | 纸质版为原件,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 1 | 0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
| 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受理、核准、备案等有效文件。 | 纸质版为原件,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 1 | 0 | 电子版/纸质版 | 必要 |
| 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纸质版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2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PDF) | 3 | 0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 规划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红线图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意见。 | 纸质版要求原件,电子版要求原件扫描件 | 1 | 0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
| 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的公示材料。 | 纸质版为原件,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 1 | 0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
|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 纸质版为复印件,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 0 | 1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
| 委托书 | 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 | 0 | 1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
|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 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 | 0 | 1 | 纸质版/电子版 | 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