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 实施日期:2017年07月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适用对象: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类型
备案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四、受理机构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五、决定机构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方式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或装备工艺落后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行业准入条件、规范要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规定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
十、申请接收
联系电话:0570-6520875
地址:开化县环保局3楼监管科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十二、办理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回复意见
十六、结果送达
作出决定之日起1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十七、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570-6520875;
网上查询:http://qzkh.zjzwfw.gov.cn/;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0570-6013286或12345投诉热线。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 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开化县芹北路8号开化县环境保护局3楼监管科 | 0570-6520875 | 冬令: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夏令: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城区乘坐101、102、103路至龙潭路口站下,环城的城乡公交至龙潭路口站下,非环城的自行换乘公交至龙潭路口站 |
二十、附件
附件1 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流程
附件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