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监管办〔2018〕5 号
为有效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服务我县“三区一园”和钱江源“大花园”建设,进一步提升项目招标效率,加快“中标无效”后续处理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中标人(预中标人)被投诉举报出现中标无效情形的,对其后续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标文件中对中标无效处理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标文件中无具体规定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项目未开工的,可按原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递补,也可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