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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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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人才强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以完善人才政策为突破口,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发本土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创建聚才平台、优化人才环境,为加快建设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和钱江源旅游度假区,打造“国家东部公园”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人才环境明显改善。到2016年,培养造就百名优秀拔尖人才(拔尖人才、省151人才”、市“115”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市级以上名师、名医、首席技师等)、千名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博士、硕士、高级技师、技师等)、万名实用技能人才(初级及以上实用技能型人才)(简称“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资源总量(按统计部门口径测算)达到4.3万人,年均增长7.8%,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的比例达到20%以上;高级职称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分别达到8%13%;引才引智取得新成效,其中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实现新突破。

二、着力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

(三)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1)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来开化投资创办科技型、文化创意类企业,根据类别经认定评审后给予每个项目30—300万元的创业奖励;给予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一套,三年内免费使用;实施产业化生产后,年地方税收首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领军型人才或团队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2)对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的创业创新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自次年起经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6万元、4万元人才津贴。(3)省外的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来开化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分别给予每人8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享受相应层次“千人计划”的人才津贴。(4)鼓励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市外国专家局确认,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5万元资助。

(四)引进各领域高水平创新人才。围绕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做大做强,以及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广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创新人才来开化服务。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分别给予:(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超过3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其他国家级专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60万元,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专家不超过15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45万元,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名校长名师、名医专家、文化名家等一次性安家补助30万元,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

(五)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满编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先进后出”方式解决编制问题。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分别给予:(1)55岁及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2)55岁及以下的紧缺急需高级技师、45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岁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五年内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6000元人才津贴;(3)35岁及以下的硕士研究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紧缺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专门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五年内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畅通引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可以简化引进程序,经面试、考核后直接录用。

以上(四)、(五)条中涉及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实行专户管理。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服务满五年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产证等,按限额内实际购房款一次发放;安家补助在服务期满五年后一次性发放;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计算;已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补助的不再享受人才安居工程其他有关政策。

(六)鼓励柔性引才引智。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理念,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等)来我县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创新、项目开发等。引进人才可以是退休人员,也可以是在职在岗人员。(1)引进县外高层次的退休人才到开化工作和居住,并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给予用人单位所付年薪(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引进的人才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开化购房安家的,按相应层次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引进县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化兼职,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每月有固定服务时间的,给予用人单位所付年薪(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3)聘请县外高层次人才以担任咨询、顾问等形式,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给予聘请单位所付年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4)聘请文学、艺术、摄影、书画、新闻、体育等县外高层次创新创意人才或在根雕艺术、旅游开发、茶叶深加工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来开化创作、传授技艺或开发项目,给予聘请单位所付报酬2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县内设立工作室等创意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5)聘请县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化技术解难、授课讲学等短期服务的,给予聘请单位所付报酬20%的补助,同一单位一年内累计最高补助5000元;(6)县外高层次人才在开化服务十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钱江源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7)建立完善柔性引才平台,健全博士院士专家库、企业技术需求库、科技成果库,有针对性地组织院士、博士专家开化行等活动,促进柔性引才机制常态化、规范化。

(七)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开化生源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开化生源职校毕业生到县内工业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三年内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助,并享受12个月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本科以上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大专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400元,职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具体按开政发[2009]51号文件执行)。

三、加强人才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八)培养一批堪当重任的党政人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使用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或学习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干部在职学习深造,参加学历教育取得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按80%的比例报销学费。

(九)培养一批专业学术学科带头人。围绕学术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对以下所列项,分别给予:(1)入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人一次性4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入选国家人才培养工程(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或相同档次的其他人才培养工程)或获得国家重要人才奖项(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获得省级重要人才奖项(指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4)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5)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6)入选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五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5万元、2.5万元、1万元的人才津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按相应层次给予一次性奖励;(7)设立“人才突出贡献奖”,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并对开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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