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提高应急处置及事故救援能力,及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危险房屋及房屋结构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房屋。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落实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组织撤离避险,紧急救援,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依托乡镇(办事处)的组织优势,发挥县住建部门和专业单位的技术力量,综合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动员能力,提高住户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急避险应对技能。
(三)及时预警、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加强房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建立完善房屋险情及时预警、会商决策、应急处置等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及事故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1.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总指挥,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2.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组建由建设工程、市政应急、地质、特种设备、消防和地震应急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和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参谋。
(二)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媒体对接、新闻报道、网络舆情引导处理等工作,防止负面社会影响。
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指导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
县信访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类信访投诉、舆情动态、群众上访等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后,各类项目的谋划、立项、审批,对应急维修项目特事特办,保障有序实施。
县公安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现场的治安;在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后,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维护现场秩序。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中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必要经费,采用多渠道筹措、安排项目资金。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土地要素保障、规划技术支持、地质灾害监控及治理等。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各项工作。指导乡镇(办事处)及有关主体单位制定完善和实施“一房一案”的紧急撤离和事故救援执行方案;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演练、应急准备及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并安排医院治疗等。
县应急局:加强对危险房屋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参与组织、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
县综合执法局:参与违法违规装修联合整治,在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启动居民紧急撤离时,配合乡镇(办事处)做好疏散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及时切断危险房屋供电线路,维护周边电力设备安全。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抢险救援方案和事故现场情况,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及时实施抢险救援。
乡镇(办事处)及有关主体单位:做好辖区及系统内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和工作会商决策机制,对重点防治的房屋以“幢”为单位编制“一房一案”(应急撤离执行方案),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开展应急前期处置,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监管,预防预警,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应急响应处置
(一)事件分级
根据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将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危急、紧急和一般三级。
1.危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
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事件:
(1)房屋本身质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过程中拆除、破坏承重构件等,造成局部墙体(构件)已经出现明显的承载力不足引起裂缝,且裂缝不断开裂,房屋随时有倒塌可能;
(2)经专家组论证,需立即撤离的。
2.紧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
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符合以下情况的事件:
房屋本身质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过程中拆除、破坏承重构件等,造成局部墙体(构件)已经出现明显的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且裂缝较为明显或局部墙体已破损。
3.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
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事件:
(1)局部墙体(构件)承载力不足,但在圈梁等构件作用下,墙体尚未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
(2)局部墙体(构件)已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但裂缝变化发展较缓慢;
(3)局部墙体(构件)破坏,应力重分布后,附近墙体(构件)尚未达到立即破坏的程度。
(二)预防预警
1.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日常维护、委托鉴定、安全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2.乡镇(办事处)以及有关主体单位明确需重点防治的住宅房屋类别、范围,预防预警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监管巡查。
(1)“一楼一档”。乡镇(办事处)及有关主体单位负责建立辖区及系统内部经筛查的房屋档案,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地址、建造年代、竣工日期、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面积、房屋套数户数、实际居住人数产权、房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图纸资料、产权性质、现场照片),筛查和鉴定报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员和片区监管员,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和记录,紧急撤离疏散点和方案,装修、破墙开门等。做到对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全掌握、细管理。在开展装修管理、危房巡查、危房解危排险等工作时,及时记录并建立台账,定期汇总。
(2)“一房一案”。乡镇(办事处)及有关主体单位根据辖区及系统内部房屋的安全状况确定应急管理需重点防治危险房屋,以“幢”为单位编制“一房一案”的应急撤离执行方案,作为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明确紧急撤离决策和执行的组织体系,程序及要求,指挥和决定,相关组成人员的责任分工。
(3)联动监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监管原则,乡镇(办事处)会同有关主体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大对“破墙开门”“违规装修”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4)日常监管。乡镇(办事处)负责落实确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员和片区监管员,全面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片区三级监管网络和属地为主的日常监管体系。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安全信息建档等相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