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开化”建设,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等精神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更健全,道路安全设施更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更明显,群众交通意识显著提升,确保实现“三个确保、二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大会战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5%以上,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位;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25%以上。
二、工作步骤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层层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浓厚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5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综治治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大会战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查漏补缺,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电动车、渣土车、变型拖拉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散装水泥专用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开展协同共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和路面管控。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电动车专项整治
1.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维修主体。全面整治查处电动车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车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伪劣电动车违法行为,推进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电动车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余志萍
责任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市场监督管理岗)
2、电动车使用安全。依法严查各类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载物、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依法登记上道行驶(含外地非公安交管部门牌照)、老年代步车、四轮车上道行驶、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等违法行为,使电动车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牵头领导:宋国军
责任单位:城关派出所
(二)拖拉机专项整治
坚持统一部署、部门协作、履职尽责、严管严控,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严防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助推“三区三园”高质量建设。
整治重点。(一)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在本乡从事道路运输的拖拉机及驾驶人(含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二)重点整治违法行为:1、进入禁限行区域的;2、驾驶已超过强制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3、驾驶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4、驾驶改装、拼装或无牌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5、超速、超载、超限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6、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7、拖拉机违法载人的;8、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9、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陈峰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机岗)
(三)学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非专用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和出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涉及学生、校车的亡人和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