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桐村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巩固党的宣传思想阵地,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中央综治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综治办[2014]16号),浙江省综治办和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乡镇的通知》(浙广局发[2008]207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7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知道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针,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强化源头管控措施,疏堵结合,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思想渗透和分化,使我镇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卫星电视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 依法收转卫星电视节目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二、目标任务
成立全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附件1),同时由镇文旅办牵头成立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综合治理工作巡查小组。按照“统一组织、集中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镇联动、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使用数量较多的行政村,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基本目标,达到浙江省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乡镇工作领导组织下达的总目标(浙创卫[2012]1号)。
具体任务为:
(一)全面调查摸底。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依靠村两委,以及乡镇广播站,对各自辖区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要摸清销售环节的底数,从流通渠道方面切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总分利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全面宣传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法律法规和《公告》内容,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对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综合治理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和引导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
(三)严厉查处整治。在调查摸底河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设立举报电话,对未及时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的村申报,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月10日开始,至基本结束,为期50天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阶段(月10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