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正文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化县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现将《开化县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开化县财政局

开化县扶贫开发公室     开化县来料加工业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坚决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推动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实现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按规定在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在资金分配时对同时为少数民族村或革命老区村的重点帮扶村给予一定的倾斜。

第三条  扶贫产业增收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乡镇(芹阳办)、村负责具体项目申报、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受益或带动低收入农户情况,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及所提供的有关原始资料和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县扶贫办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编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提出资金分配、下达项目计划、监督项目实施、配合预算执行、扶贫项目公开等,对安排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目标审核、监督预算执行;配合县扶贫办等项目主管部门做好资金项目计划、资金文件下达、资金分配结果公开等工作,对安排项目的合规性负责。

第四条  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的扶贫产业增收扶持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项目扶持重点

第五条  扶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县域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和组织:

(一)县人民政府调查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二)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的经济组织。

(三)产业扶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非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镇(芹阳办)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家庭工业、农家乐、农村电商等经营主体,但应吸纳一定数量的低收入农户就业或参股(吸纳低收入农户数应不低于5户且占带动农户总数三分之一以上),低收入农户增收总额(以相关的低收入农户1年的工资报酬、分红等为依据)应达到扶持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负责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各类经营主体。

(五)从事来料加工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来料加工经纪人。

第六条  扶持内容。扶持方向应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用于以下项目:

(一)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和现有竹、茶、果、油(油茶)、蜜、渔等特色产业低产基地改造所需的生产资料、生产设施(设备)等购建;种植业、养殖业基地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等农业产业设施建设项目;以农户为主体的农家乐、民宿等休闲农业项目。鼓励各乡镇(芹阳办)采取“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直接增收。

(二)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设备、储藏设施的购建。

(三)种植业、养殖业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技术推广等费用。

(四)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市场营销,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产品展示展销场租补助、品牌培育等。

(五)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集体物业的新建、改建、购建和服务设施的改建、购建。

(六)鼓励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业实现就业增收,对低收入农户、经纪人给予来料加工业务岗位补贴和场租补贴。

(七)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用于小型农村饮用水项目和相关配套项目、村级安全配套设施、村组道路以及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高于除异地搬迁和光伏小康工程补助资金以外其他扶贫发展资金(不含少数民族、国有贫困农(林)场支出方向)总额的30%。

第七条  县自主、统筹按规定确定具体项目,鼓励将省补助资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收益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的,相关扶持资金可视同到户扶持资金。

第八条  扶持标准

(一)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菜单式”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见附表。低收入农户发展多种产业的,可以累计补助。其他有助于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产业项目,由乡镇汇总后进行申报,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明确补助标准。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项目及规模符合县级(含主管部门)产业扶持政策补助要求的,享受普惠制产业扶持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予重复补助。 

开化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菜单式”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项目类型

产业项目

产业规模

技术要求

补助标准

备注

种植类

茶叶

1亩以上(含1亩)

高标准茶园基地,水平带宽度 2 米以上

新种植一次性补助1200元/亩

连片20亩以上享受茶产业扶持政策。补助标准及规模若有调整,根据文件执行。

油茶等木本油料

1亩以上(含1亩)

良种造林

新发展油茶良种基地、红花油茶基地、香榧基地(采用 2+3 嫁接苗或 5 年生实生苗)一次性补助1200元/亩。山地茶园套种良种油茶、香榧当年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新发展油茶良种基地、红花油茶基地连片 10 亩以上,新发展香榧基地连片 5 亩以上,山地茶园套种油茶、香榧连片10亩以上,享受木本油料产业扶持政策。

中药材

1亩以上(含1亩)

主栽白花蛇蛇草、菊花、前胡等3种草本药材,基地土地流转期限5年以上,符合规范化种植要求。

新种植每亩每季500元。最高补助限额5000元。

主栽白花蛇蛇草、菊花、前胡等3种草本药材集中连片种植10亩以上,享受中药材产业扶持政策。

食用菌

2000棒以上       (含2000棒)


0.5元/棒。最高补助限额5000元。


水果

1亩以上(含1亩)

新建太秋柿、祁东酥脆枣、猕猴桃、葡萄、桃、梨等优良品种果园。,按标准化技术要求栽种。

新种植太秋柿、祁东酥脆枣一次性补助3000元/亩,猕猴桃、葡萄、桃、梨等一次性补助1500元/亩最高补助限额7500元。


蚕桑

1亩以上(含1亩)

新建蚕桑基地,苗木粗0.8CM 以上,高度0.6M 以上,每亩600~800株。

新种植一次性补助1500元/亩。最高补助限额7500元。


养殖类

清水鱼


新建清水鱼塘,清水鱼老塘改建(包括配套设施改建或重建),新建清水鱼精品坑塘(水面面积小于 30 平方米、塘埂卵石砌筑、塘底处理、水深 0.6-1.2 米、塘边绿化)。

新建清水鱼塘一次性补助50元/平方米,清水鱼老塘改建一次性补助核定投资额的50%,新建清水鱼精品坑塘一次性补助200元/平方米。

享受清水鱼产业扶持政策

中蜂

5- 10 箱(群)

新发展中蜂养殖,开化式蜂箱蜂要求中等群势5脾/箱,郎式蜂箱蜂要求中等群势3脾/箱,圆桶蜂要求中等群势(蜂脾过大档)。

开化式蜂箱蜂、郎式蜂箱蜂500元/箱,圆桶蜂350元/桶。

种蜂场统一引种,并签订技术辅导协议。每户每年扶持不超过 10 箱(群)。

备注:1、低收入农户发展多种产业的,可以累计补助。2、发展产业项目及规模符合县级(含主管部门)产业扶持政策补助要求的,享受普惠制产业扶持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予重复补助。3、其他有助于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产业项目,由乡镇汇总后进行申报,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明确补助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330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