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简称《条例》,下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7 号)和《衢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 年)》(衢政办发〔2018〕32 号)等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积极回应“好地方”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美好向往,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经过前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规划布局逐步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资源总量显著增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学前教育工作逐渐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 2017 年底,全县共有幼儿园62 所,其中公办园3所,集体办园15所,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占 29.03%,其中,独立的公办幼儿园占6.4%。在园幼儿8315 人,学前三年入园率 97.16%。幼儿园专任教师 468 人,专任教师持证率 91.03%,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 86.53%。等级幼儿园 57 所,占 91.93%,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 97.53%,其中二级以上优质幼儿园 19所,占 30.64%,优质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 52.5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 95.76%。有衢州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4个——大溪边乡、池淮镇、华埠镇和村头镇。然而,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的短板,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优质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较大,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公办、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办在编教师比例低,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低,幼儿教师队伍薄弱;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占比偏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督导考核机制亟待健全,迫切需要持续发力、补齐短板,营造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二、指导思想
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是巩固第一、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成果,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二孩政策有效落实、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学前教育的重大举措。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编制和实施第三轮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全力推进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增长机制和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坚持公益普惠。全面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规划布局,加强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推动资源配置均衡、办园条件改善,重点抬高农村学前教育底部水平。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园,积极动员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坚持内涵发展。在增加资源总量、改善办园条件的同时,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积极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预防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推动游戏成为幼儿一日基本活动形式,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创新分担机制,完善监管机制。全县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保持在85%左右。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0%以上,省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年创建衢州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1—2个。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办教师,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 95%左右;继续招聘男教师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年人均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切实加大财政性经费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力争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6%以上。根据《条例》关于“每个乡(镇)应当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的要求,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保障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力争全县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30%左右。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主要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消除幼儿园“小学化”“看管式”现象,进一步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二)重点任务
1.增加资源总量,提升普惠质量。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增长趋势等因素,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园所布局,扩大普惠覆盖面。积极扩大中心城区及中心镇(中心村)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政策,对老城区实行统筹补建。全面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打造农村学前教育龙头示范幼儿园,鼓励、引导、扶持村集体、企业、个人到农村投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快速提升乡村学前教育底部水平。
2.健全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要充分认识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的重要性,根据《条例》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师资待遇。要制定全县学前教育教师和保育员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培养培训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按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聘用机制,积极探索乡村幼儿教师定向培养储备制。依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大力提升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
4.推进规范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幼儿一日基本活动的要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学前〔2017〕107 号),成立课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建立指导网络,分类分批开展园本化课程建设。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开展质量评估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抓实项目建设,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开化县幼儿园布点规划(2016-2030年)》,认真实施幼儿园布点规划和幼儿园扩容改薄工程方案,每年有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政策,确保城镇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属国有资产的小区配套园移交后确保普惠、鼓励公办。制定全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计划(2018—2020 年),推动林山乡中心幼儿园、池淮镇中心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确保到 2020 年底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独立的、三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对于偏远地区,经准确测算,整个乡镇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在3个班级及以下的,可按照三级幼儿园标准予以配置。中小学闲置校园应优先用于改造乡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原则,鼓励和奖补村集体投资办园。根据补短板、保基本的工作要求,对照《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每年投入一定资金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园。随着优质资源的不断增长,合理撤并小规模园,彻底消除无证园。
(二)理顺管理体制,营造学前教育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村参与积极性,完善乡镇中心学校属地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可以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分类登记指导和管理。
(三)健全分担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