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KJND01—2020—0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覆盖率是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实现森林覆盖率争先进位目标,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完成全县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依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参照《浙江省营造林工程预算定额(2019试行版)》(浙林规〔2019〕8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水岸“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效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森林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机制,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施策,全域推进。基于山地、坡耕地、城市农村、通道水岸不同的自然生态禀赋,统筹规划各类国土空间,以点带面、连行成带、连线成片,推进国土绿化“宜林尽林”。
坚持尊重规律,量质并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植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和经济树种,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抚育管护,确保绿化成果建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三)任务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力争完成新增造林6.5万亩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迹地等地块的造林更新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病虫害地、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积极推进未利用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结合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园林城市(城镇)、森林城市(城镇)创建为载体,扩大建成区绿化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快外舍新城和澄照副城绿化,扩大核心片林规模。利用好城南拆违和改造土地,扩大城市绿化森林所占比例。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加大城际、城郊、城镇森林建设力度,扩大城市生态空间。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推进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突出“身边增绿”,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主体植被等选择与村庄相适应的树种,着力打造美丽村落节点,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线,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结合“六边三化三美”,推进公路沿线森林建设,重点加强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公路破面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营建森林生态廊道,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
(六)推进水岸森林建设。以“幸福河湖”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千峡湖、上标湖、鹤溪河、英川港、毛洋港等小溪流域水土保持,水岸绿化美化为重点,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林,形成“水绿岸美、绿树成荫”的畲乡幸福河湖景观,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景观效果。
三、管控措施
(一)严格实施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按照“生态优先、先补后占、增减挂钩、持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二)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消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引导人工商品林采伐方式转变,县政府下达各乡镇(街道)的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标,原则上皆伐量不得超过主伐总量的50%。省级以上公益林只准进行择伐更新,护路护堤护岸林、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原则上不进行皆伐更新。
(三)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管理。强化林木采伐限额的调控,对上年度监测发现森林覆盖率下降的乡镇(街道),核减采伐限额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迹地更新复绿任务的,核减人工用材林皆伐比例。
(四)严格落实伐育同步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迹地更新复绿相关法律规定,落实采造挂钩、伐育同步管理机制。实行林木采伐、临时占用林地更新复绿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健全迹地更新保证金制度,确保各类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建立健全迹地更新复绿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加强更新复绿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主体按时履行法定义务。
(五)严格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全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