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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

2021-06-03 景宁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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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ND01—2020—0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覆盖率是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实现森林覆盖率争先进位目标,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完成全县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依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参照《浙江省营造林工程预算定额(2019试行版)》(浙林规〔2019〕8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水岸“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效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森林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机制,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施策,全域推进。基于山地、坡耕地、城市农村、通道水岸不同的自然生态禀赋,统筹规划各类国土空间,以点带面、连行成带、连线成片,推进国土绿化“宜林尽林”。

坚持尊重规律,量质并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植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和经济树种,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抚育管护,确保绿化成果建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三)任务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力争完成新增造林6.5万亩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迹地等地块的造林更新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病虫害地、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积极推进未利用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结合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园林城市(城镇)、森林城市(城镇)创建为载体,扩大建成区绿化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快外舍新城和澄照副城绿化,扩大核心片林规模。利用好城南拆违和改造土地,扩大城市绿化森林所占比例。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加大城际、城郊、城镇森林建设力度,扩大城市生态空间。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推进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突出“身边增绿”,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主体植被等选择与村庄相适应的树种,着力打造美丽村落节点,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线,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结合“六边三化三美”,推进公路沿线森林建设,重点加强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公路破面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营建森林生态廊道,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

(六)推进水岸森林建设。以“幸福河湖”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千峡湖、上标湖、鹤溪河、英川港、毛洋港等小溪流域水土保持,水岸绿化美化为重点,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林,形成“水绿岸美、绿树成荫”的畲乡幸福河湖景观,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景观效果。

三、管控措施

(一)严格实施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按照“生态优先、先补后占、增减挂钩、持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二)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消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引导人工商品林采伐方式转变,县政府下达各乡镇(街道)的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标,原则上皆伐量不得超过主伐总量的50%。省级以上公益林只准进行择伐更新,护路护堤护岸林、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原则上不进行皆伐更新。

(三)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管理。强化林木采伐限额的调控,对上年度监测发现森林覆盖率下降的乡镇(街道),核减采伐限额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迹地更新复绿任务的,核减人工用材林皆伐比例。

(四)严格落实伐育同步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迹地更新复绿相关法律规定,落实采造挂钩、伐育同步管理机制。实行林木采伐、临时占用林地更新复绿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健全迹地更新保证金制度,确保各类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建立健全迹地更新复绿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加强更新复绿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主体按时履行法定义务。

(五)严格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全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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