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我县2018年小学毕业生数、6周岁适龄儿童人数和县城中小学招生规模等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小学招生相关规定
(一)城区学校。
1.招生规模
实验一小6个班;实验二小4个班;民族小学8个班;鹤溪小学4个班;红星小学6个班;启文·创业园学校小学部(公办)1个班;启文小学(民办)4个班。各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
2.学区户籍划分
(1)本学区划分
①民族小学招生范围:复兴路—晋仙桥以南、人民广场—寨山桥以北;半洋片和敬山宫片;渤海镇;红星街道管辖的外舍村、岭北村、岗石村、王金垟村、岚头村、坑山后村、小金州村、杨绿湖村、岭根源村、包山村、大吴山村、潘坑村。从2019学年起,红星街道管辖的上述12个村(原外舍管理区)户籍的学生全部调整到红星小学。
②实验一小招生范围:人民广场—寨山桥以南。
③实验二小招生范围:复兴路—晋仙桥以北。
④鹤溪小学招生范围:鹤溪街道管辖的旱堪村、张春村、双后降村、周湖村、三支树村、东弄村、惠明寺村、敕木山村、王木坑村、滩岭村、严坑村;梅岐乡;双后降移民点(沐鹤小区)。
⑤红星小学招生范围:渤海镇;红星街道管辖的上述12个村(原外舍管理区)。
⑥启文·创业园学校小学部(公办)招生范围:澄照乡及其他乡镇部分新生。
(2)非本学区户口:按《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县城公办小学招生办法》执行,就读学校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3)启文小学(民办)面向全县招生4个班。
(二)乡镇学校。
各乡镇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学校招生。
二、初中招生相关规定
(一)招生规模。
民族中学12个班;城北中学12个班;沙湾中学2个班;启文·澄照创业园学校初中部(公办)4个班;启文中学(民办)4个班。
(二)学区划分。
1.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民族小学、鹤溪小学、红星小学的毕业生按现家庭住址钟楼路——寨山桥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2.城北中学招生范围: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民族小学、鹤溪小学、红星小学的毕业生按现家庭住址府前路——车站路以北范围以及九龙乡校、郑坑乡校、大均乡校的小学毕业生。
3.家庭住址在钟楼路--寨山桥以北、府前路——车站路以南范围、外县回景及乡镇符合县城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4.启文·创业园学校初中部(公办)招生范围:东坑学区片、澄照学区片及其他学区部分小学毕业生。(注:2018年澄照乡校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到民族中学就读。从2019年起,澄照乡校的毕业生全部划入创业园学校初中部就读)。
5.沙湾中学招生范围为沙湾学区片、英川学区片的小学毕业生。
6.启文中学(民办)面向全县招收4个小班。
三、高中招生相关规定
景宁中学面向全县初中毕业生招收12个班,职业高中面向全县初中毕业生招收14个班。招生办法按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特招生、分配生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县城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2.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县城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户籍(2017年8月31日前)属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民族小学、鹤溪小学、红星小学的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学区的适龄儿童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一)2017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属本学区范围内者。提供材料: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
(二)2017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或双方属本学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材料:单位证明、半年以上工资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2017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本学区内有房产证者。提供材料: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四)2017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城区用工单位工作一年以上者,且最近一年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材料:社会保险相关参保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