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9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5月31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6月30日下班前反馈修改意见。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51123。
电子邮箱909332647@qq.com。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附件2:
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51123。
电子邮箱909332647@qq.com。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16〕83号 | BJBD60-2016-0003 |
2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19〕1号 | BJBD60-2019-0001 |
3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1〕7号 | BJBD68-2021-0001 |
4 | 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41号 | BJBD68-2022-0001 |
5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70号 | BJBD68-2022-0002 |
6 | 关于印发《江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3〕55号 | BJBD68-2023-0001 |
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印发《江北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0〕74号 | BJBD68-2020-0001 |
2 | 关于印发《江北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1〕44号 | BJBD68-2021-0002 |
3 | 关于印发《江北区专业市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 北区市监〔2022〕71号 | BJBD68-202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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