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
现将宁波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消费类产品销售补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消费品制造类企业进行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之前
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江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献增,联系电话:15906584940(654940)。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消费类产品销售补助项目的通知
为引导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消费类产品,鼓励企业以发放电子抵用券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促进我市消费品工业企业达产扩能,提高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10号)精神,现将申报消费类产品销售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期限
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消费品制造类企业。支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文具、休闲用品、婴童用品和玩具消费品行业企业;
2、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宁波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3、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制造工作体系完善,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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