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经发中心(局、科):
为着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商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126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江北区2019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服务收入首次达标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宁波市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
二、申请条件
(一)服务收入条件
2019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由以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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