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宁波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宁波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咨询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监控
3.2 预防工作
3.3 应急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信息报告
4.3 响应分级
4.4 预案启动
4.5 指挥协调
4.6 现场处置
4.7 信息发布
4.8 社会维稳
4.9 扩大应急
4.10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事件调查
5.3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运输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jiangququzhengfuban/2019/0115/21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