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8〕76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街道(镇)推荐、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5家企业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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