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6年3月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激活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全会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夯实、产业能级提升、创新要素保障、创新生态优化五大行动,构建崇尚创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人才为本、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氛围,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新型城区的建设,突出创新引领,强化创新驱动,集聚创新要素,营造创新环境,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实力明显提升的创新创业高地,在全市全省创新型县(市、区)中不断争先进位,全面进入全省创新发展的第一方阵。
到2020年,主要目标如下:
——产业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1500家以上,培育一批亿元以上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限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工业基础研发与核心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从事研发设计、营销管理等工作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口比重逐年提高。
——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重视人才的氛围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并全面落实,创新平台规模与水平大幅提升,创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全区实现股权投资30亿元以上,累计完成各类创新工场建设50家以上,形成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空间。省级高新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成为宁波国家高新区与新材料科技城的重要拓展区。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万人专利授权指数达到450件,每千个国家标准中江北区企业为主或参与制修订数量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100家,累计正式上市、挂牌企业力争突破50家以上,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力争达到50%。在全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增至16万人,按人口平均的创新活动强度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1. 聚力科技型企业招引。深入实施全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完善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打造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招商力度。探索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异地孵化器,通过本地注册、异地孵化方式,逐步引进优秀项目和人才。聘请一批区政府的科技招商、科技投资顾问,建立辐射全国的组织工作网络,以委托招商、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广泛拓展招引渠道。
2.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引进、收购海内外优秀研发团队和机构,共同开展技术改造、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注重专利、标准、品牌等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建立鼓励自主创新产品市场推广扶持机制,加速创新产品产业化步伐。包含发明专利或认定为首台(套)的产品在省级以上媒体非广告类栏目中进行宣传,其宣传费用由财政给予适当比例奖励。
3. 注重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培训、市场拓展、投融资等服务机制。根据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在政策、项目、服务上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支持,不断提升科技初创企业的总量规模与存续发展水平。重点扶持一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做优结构,快速成长成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经区认定需引进的优秀初创科技项目,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给予适当的房租补助。
4. 加快推进企业治理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和组织创新,推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创新,推进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储备一批有上市潜力和意愿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等方法,推进企业在各类资本市场多渠道对接,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等活动,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力争更多企业挂牌上市。
(二)创新平台夯实行动
5. 加快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开发主体建设科技、文创、电商等多类型的特色或综合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搭建低成本、开放式、专业化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支持企业内部创客化,打造扁平化、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借力“三改一拆”、“地铁沿线”、“工业存量资源盘活”等,由区里设立一定数量资金,统筹收租一批工业老厂房用于创新工场建设。以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为主体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着力引进优秀运作团队,拓宽合作建设模式,探索开展政府回购和回租场地、企业股权和风险投资、本地企业以房租和场地参股共建等方式,不断提升创新工场能级和层次。两年内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园)至少建成一家创新工场及若干家创客服务中心。至2020年各类众创空间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6. 深入推进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区校(院所)共建。五年内投入1亿元以上的区校合作资金,重点支持区校创新合作平台与重点项目建设等。充分发挥宁波北高教园区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与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院校的全面合作,结合甬江北岸开发,加快科创小镇建设,推动谋划宁波城北科创大走廊产业带。加强与浙大、清华、中科院、兵科院等市外院校的合作,力争在我区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浙大宁波工研院转型,形成贯穿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高新技术辐射的创新产业链,努力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带加速功能的创新研究院。拓展与海外院校合作,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探索建立海外团队培育工作站、联络点等新机制。
7. 全面提速省级光电新材料高新园区建设。以慈城卫星城建设为依托,围绕新材料搭建平台级特色研发中心,延伸产业链,推动园区不断升级。加强与宁波高新区和新材料科技城的联动,高起点、高标准启动园区二期开发建设。加快联东U谷建设,打造总部经济、研发基地的集聚区。吸引区外优质上市公司和募投资金入驻,打造成为全市上市(挂牌)募投项目培育基地。力争到2020年,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人才高度集聚,跻身省级高新园区第一梯队,成为宁波光电新材料重点集聚区,力争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
8. 提升现有产业园区集聚能级。以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建设为龙头,积极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带动全区发展品牌电子商务企业、大宗商品网络交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高端电子商务服务业四大业态。各类园区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园区向中心城区都市工业集聚基地全面转型。工业区、涉农街道“三组团”等集聚区要以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和低产地改造为契机,全面推进自动化、智能化与信息化改造,积极应用新工艺新装备,通过优势企业流转、腾笼换鸟、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工业经济总部楼宇等措施,发展占用资源少、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
(三)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9. 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提高江北优势产业的技术主导权与市场控制能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引导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电气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企业制定创新发展路线图,力争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集聚效应,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并推动关联技术辐射,提高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重点围绕汽车轻量化、膜材料、智能仪表、医疗器械等领域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0. 大力推动产业高端发展。积极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互联网”为重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具有鲜明技术优势且不受空间限制的产业集群,不断创新产业模式和业态。鼓励企业进行横向跨界整合,力争涌现一批平台型大企业。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以新材料、新装备、新动力、生命健康产业为重点,着力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广阔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1. 壮大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充分利用地铁2号线和4号线沿线、环城北路周边等可合理改造的服务业发展空间,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体育健康、资质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集聚一批以研发、设计、管理人员为主的轻资产服务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培育文化传播、服装设计、创意设计、影视动漫、工业设计、策划咨询、智能家居等企业。开展各类技术与时尚相结合的新型文化活动,适时举办有影响力的时尚论坛,以老外滩为重点,建设若干区域影响力较强的时尚产业发展和“互联网+文创”综合平台。
(四)创新要素保障行动
12. 优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财政创新投入力度,五年累计投入10亿元以上。逐年提高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加强政策设计与有效实施,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激励全社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投入重点从原来由各部门分散投入,向聚焦重点产业化项目、人才发展专项、产业引导基金等集中投入转变,提高社会有效产出。投入方式从原来单一的经费拨款方式,向事前资助、事中跟投、事后补偿、政府奖励等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除支持改造提升现有低效闲置的场地空间外,从严落实政府财政资金原则上不支持无实质性研发活动制造业企业的规定。
13. 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融合。鼓励投贷联动、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改制上市等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创新,力争五年内财政资金支持科技金融创新规模超过1亿元以上,撬动社会资本不断投入。进一步发挥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慈城卫星城政策优势,完善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相关政策,通过参股子基金、跟进投资等形式,吸引创投机构入驻我区发展。加快信用保险、责任保险等新金融工具在创新发展中的应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不断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继续推进科技金融政银合作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各类基金引进拟投资企业落户我区发展并投资我区创新型企业,对成功投资我区企业的风投、基金、保险等管理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14. 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围绕“北岸智谷”建设,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强高层次、技能型等紧缺人才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与收购力度。投入1亿元以上资金,重点用于引进收购一流科技创新团队或研发机构100个以上。建设老外滩国际人才社区等服务载体,升级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承载空间。实施人才激励制度,开展“北岸英才”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更多适合青年科技人员发展的科学技术评奖体系。为优秀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等全方位服务,向获科技进步奖领头人、优秀青年创业人才、服务创新优秀人才等开通优质教育资源绿色通道。加强在企业与院校的学会和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发挥组织优势爱才护才。到2020年,新增各类紧缺高端人才100名以上,新增高学历、高职称、实用型创新人才3000名以上,人才层次显著提高。
(五)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15. 加强创新服务软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作用,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公、检、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形成协商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会商和专项治理活动,探索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创新创业审批快、效率高、成本低的政务环境,争取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审批时间平均缩短一半以上。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的税收政策,形成促进“研发—转化—应用”良性循环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环境。
16. 发展循环经济优化创新生态。推动创新发展与绿色发展进一步融合,结合国家生态区建设抓好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清洁空气”行动。积极开展环保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强化都市生态旅游功能,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等新型农业。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明显下降。加快引进培育法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等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专业服务体系,积极打造能创业、善创业、创成业的生态环境。
17. 以人为本推动产城融合。以核心滨水高端商务区、都市经济创新集聚区、甬江北岸城市有机更新实践区、慈城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区等为重点,加快交通、通讯、教育、医疗、市政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建设,大力支持城市发展有机更新。更大范围地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各类特色创新小镇(社区)建设,完善商业、娱乐、休闲等设施,发挥好老外滩、大剧院、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各类文化设施的作用,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集聚交流、休闲运动的平台。加快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为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宜居宜业产城融合水平。
三、保障措施
18. 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区加快创新驱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区建设。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创新型城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将创新型城区建设任务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对R&D经费投入、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等重要指标的考核力度。加强科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街道、企业三级科技联络员制度,健全全区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人大、政协对各地创新发展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19. 健全创新型干部培养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让干事创业、创新担当在全区蔚然成风。加强培养懂科技、善招商的专业干部和综合性人才,吸引专业化招商、资本化运作等人才加入,进一步完善区科创中心等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强化全区干部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与能力,每年组织开展创新发展专题培训,开阔科技创新工作思路和视野,把创新发展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面结合省、市对创新工作的综合评价测评体系,设立区级综合或以平台、人才载体创新为主的单项“创新驱动突破奖”,重点表彰在全区创新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 倡导江北特色的创新创业文化。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开辟创新发展专栏,积极营造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创新优先、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诚信与包容的价值导向,大力宣传创新创业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文化建设,发挥骨干企业创新溢出效应。结合“北岸智谷”人才宣传活动,举办创客大赛、创客训练营等,鼓励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创新创业论坛、草根创业者大会、科技创业产品展等,打造省内著名的创新活动品牌,提高“创新创业在江北”的社会认知度、参与度、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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