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农药废弃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现将《江北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江北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农药废弃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农业、美丽田园”为目标,以“集中、高效、方便”为原则,创新和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长效机制,杜绝农田白色污染,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水环境污染治理。
二、目标任务
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实现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其中全区规模种养殖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100%,基本杜绝废弃物田间地头随意丢弃现象,全面提升农民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意识。
三、职责分工
(一)回收责任主体:各涉农街道(镇)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责任主体,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回收实施主体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落实专业田园保洁人员,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做好辖区内宣传、督查等工作。
(二)回收实施主体:由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农业合作社或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回收、归集、运输、仓储及集中销毁处置等工作。实施主体需按照政府要求和标准,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完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台账记录,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回收工作高效达标实施。同时,鉴于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毒有害的特殊性,在回收过程中要注意生产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jiangququzhengfuban/2018/1102/15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