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愿性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朗读
各企业: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甬新管发〔2019〕25号)规定,经企业申报,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宁波泰茂车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补助资金和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补助资金1107654元予以下达,望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附件:1.2019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愿性清洁生产资金补助企业名单
2. 2019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资金补助企业名单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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