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区开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各市场主体:
近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补充征集租赁住房奖补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通知中的《关于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对前期根据《关于上报住房租赁市场有关情况的通知》(附件2)上报的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筛查、对符合条件的再次确认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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