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办公室关于2016-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库使用管理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6-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已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组建完成,根据《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公管委〔2015〕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名录库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名录库有效期暂定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单个项目招标代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总计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名录库中通过随机选取产生,名录库名单(详见附件1);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
二、名录库入围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
1、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印刷、发售和澄清,组织和协助资格审查,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协助签订中标合同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中标金额(万元) | 取费标准 |
100以下 | 0.7% |
100—500 | 0.49% |
500—1000 | 0.385% |
1000—1200 | 0.245% |
注: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单次招标代理费按取费标准计算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费;3、单次招标代理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高于50000元的,按50000元收费;4、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发包的项目按每次4000元收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zhujianju/20181011/520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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