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产业政策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局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安排我区2018年度海曙区商贸流通业政策兑现专项资金合计人民币三仟伍佰肆拾柒万元整(¥3547万元),现将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收到款项后,及时通知本地项目单位办理拨款手续,相应列报有关科目。
附件:1.2018年度商贸流通业专项扶持资金兑现分属地明细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shangwuju/20190703/24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