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加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函〔2019〕29号)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特将本级取消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公告如下:
事项名称及 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清理 方式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补领 |
在指定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shangwuju/20190731/2472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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