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曙区各创业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根据《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海曙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海曙区范围内,具备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政策支持,创业创新服务、创业培训实践等功能,均可申报海曙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海曙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孵化平台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制度体系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目标、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具备科学规范的创业实体进出评审、创业扶持、年度考核机制等基地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2.服务功能健全。基地必须建立专业创业服务机制,坚持公益服务理念,能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完善的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信息交流等方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实施微股份换服务。基地需配备较强业务水平的专职管理服务团队,开展统一综合管理和配套服务。
3.金融扶持措施完善。为基地内从事创业活动的青年大学生提供资信评估,有相对完善的创业贷款担保运作机制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4.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健全。基地应积极与风险投资机构、基金对接,建立合作关系,引入或者自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5.落实扶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要积极帮助创业实体享受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renlishebaoju/20191012/25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