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镇(乡)街道、功能园区:
根据《海曙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修订>》(海人社〔2018〕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下达,本次经费合计140万元,其中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资助经费130万元,博士后出站留海曙安家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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