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曙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66号)《关于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9〕32号)的文件精神,为提升海曙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海曙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海曙区内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校长)及教学主管2-3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2日,共计2天。
培训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五楼报告厅(培训系统讲解及实践在市人力资源大厦机房)。
三、培训费用
培训班费用由海曙区人力社保局专项经费支出。
四、培训内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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