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
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23号)要求,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排摸,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于7月3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再统一报送市经信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jingxinju/20190621/24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