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17〕43号)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海曙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工业信息化应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经信〔2017〕3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乡)街道、园区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及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评审和现场审核,确定了项目补助资金。现将海曙区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资金补助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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