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规范政府采购定点采购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结果,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确定我区2021年区级行政事业等单位会计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会计服务和审计服务,且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主要业务包括:财务报表编制服务、记账服务、会计咨询服务、会计报表核查、会计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内部审计及按照会计原则开展的会计账册等凭证单据的审查服务(不含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等工程跟踪审计和审计机关聘请的协审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1年8月9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服务价格
公布的报价为包含全部费用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定点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按公布的优惠费率进行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四、服务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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