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辖区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简称ADR)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下简称MDR)监测工作,提升药械安全预警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在总结2015年药械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省、市局关于ADR/MDR报告监测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6年辖区ADR/MDR监测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监测责任
ADR/MDR报告和监测是依法对已批准生产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药械不良反应诊断救治能力、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ADR/MDR监测意识,切实落实监测报告责任,建立药械安全监测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报告和监测工作的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监测组织工作制度和奖励制度,将ADR/MDR监测工作目标值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增强监测报告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有效性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提升监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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