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监管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和深化依法行政,促进履职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016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海普[2016]2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甬市监法〔2016〕89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今年我局的主要任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法治海曙”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各项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社会普法教育的机制,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学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突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形成全体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知识教育,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干部认真参加各级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轮训和专题培训。党委中心组要组织一年四次以上的集中学法,各科所每年度应至少组织一次重点法律法规或新出台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面对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和干部队伍存在的能力“短板”,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继续强化学历教育,突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充分利用各类市场监管知识竞赛、以案释法、抓好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抓好全员学法与测试工作,开展学法主题活动,利用内网法治园地健全法律应用资料库,建立法律依据更新机制,上传分享各类法律解读、讲座PPT、理论文章等,丰富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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