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涉林镇(乡)人民政府,区森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海曙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海曙区林长制区级部门协作制度(试行)》文件规定,区森防办、海曙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要求和行动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依法治火、防治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实实效”的工作原则,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特别是加大林缘焚烧秸秆、落叶等行为执法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和部门分工
(一)行动内容
1、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抓好“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隐患”六个内容,并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包括“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违规生产性用火、其他违规用火”四个方面内容,基于海曙实际情况,加大违规农事用火行为打击力度,重点强化林缘焚烧秸秆、落叶等行为查处力度。
(二)部门分工
区森防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统筹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海曙公安分局:负责火案侦破工作,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落实“一林一警”工作制度。
区民政局:严管公墓区祭祀用火行为,加强祭祀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和公墓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各镇(乡)协助做好农田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建区级专业扑火队伍;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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