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推动作用,经区防指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一批典型防汛村(社区)建设2021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示范点。现就示范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建设范围
按照各镇(乡)街道推荐为主、兼顾区域代表性这一总体确定原则,并经区防指办审议后,选取集士港镇双银村、古林镇龙三村、高桥镇岐阳村、横街镇毛岙村、鄞江镇光溪村和梅园村、洞桥镇潘罗村、章水镇樟村村和大皎村、龙观乡金溪村、石碶街道横涨村、月湖街道平桥社区、西门街道钱东社区、江厦街道天封社区、南门街道澄浪社区、鼓楼街道孝闻社区和文昌社区、望春街道后塘河社区、段塘街道雄镇社区等19个村(社区)为全区2021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示范点,并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建设任务,具体名录详见附件1。
二、示范点建设主要内容
此次示范点建设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浙防指〔201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防指〔2021〕5号)和《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宁波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管理综合指数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甬防指办〔2020〕3号)等省、市防指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着重就防汛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安全避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培训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数字化运用体系等八个方面37个子项提出具体的示范性建设达标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示范点达标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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