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今年来,全国局部地区数次发生聚集性疫情,部分地区也处于疫情零星散发状态,目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社区防控责任、补齐社区防控短板,提高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守牢疫情防控的社区防线。根据《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的通知》(民发〔2021〕11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机制作用,健全职责清晰、统分结合、简约高效的社区疫情防控体系,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的防控要求,统筹协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公益志愿者等力量,科学精准实施常态化防控各项要求。科学调配社区一线工作力量,把人力资源配足用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细化分解村(居)民小组长、门栋楼院长、网格员责任,将防控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小区和网格。切实加强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完善社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响应预案,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动态变化精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健全包片联户、值班值守、巡逻走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有效处置。节假日期间要合理安排人员调休,做到全天候有人值守,并将值班人员信息向群众公开。
二、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各城乡社区组织要在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落实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社区内人员的发热等相关症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排查。配合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避免发生交叉感染。重点加强对独居老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租住人员的信息摸排。重点做好对从事进口冷链产品相关工作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治愈患者等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不漏报、不瞒报,坚决杜绝漏管失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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