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坚决治理“低小散”,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省经信委代拟起草了《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 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17:30前。
联系人:边建兴、陈王进,电话:0571-87056825、87056792,传真:0571-87056922。
附件: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 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关于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
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坚决治理“低小散”,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2016-2017年)》等有关精神,现就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是深化“腾笼换鸟”、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两美”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省上下大力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与此同时,一些块状行业还存在着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低小散”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低端落后产能和“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的乡镇(村)工业区块、加工点为重点,以工业治乱为抓手,以“四换三名”为途径,坚持整治“低小散”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结合,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决不把“脏乱差”“低小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3月底,完成“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的新一轮摸底排查;到2017年底,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到位;到2019年底,全省“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全面得到整治,小微企业园区集中度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具体目标:2016-2019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以上,整治和淘汰“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0000家以上,新改扩建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小微企业园100家以上,完成“小升规”企业2000家以上,推动10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从严对标整治
1、关停和整治“四无”企业(作坊)。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企业(作坊)进行新一轮排查,全面排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以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逐家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加强“打非治违”、安全、环保、用地、节能、质量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全面整治以“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出清。对限期未关停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
2、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各地根据发展需要,按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要求更高、范围更广的淘汰标准。企业落后生产设备必须拆除到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3、全面治理低效企业。加强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位末档、资源利用效率低、综合绩效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整治,推动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加快完成整改提升。对企业整改不力的,要坚决采取差别化用地、用水、用电、排污等政策措施,倒逼加快退出或转型转产。加大“僵尸企业”处理力度,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
(二)加快入园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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