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经信厅 >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朗读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经信委代拟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1128日。

    联系人:童森军,电话:0571-87058344,传真:0571-87056922。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探索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统一,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县级主体和三级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县(市、区)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加强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和制度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以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为导向,向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升级,在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强化精准有力的降本减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在全省用地5亩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基础上,到2020年,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银证保和房地产开发,下同)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小微园区、制造类特色小镇全部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到2022年,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全面完善落实;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区域“亩产效益”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高于工业增速,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年均提高4%以上,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1.6%以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浙江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一)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以县(市、区)为主体,完善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示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六项指标为主,评价结果分为四挡或三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等指标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清查、统计、报送等工作。

    (二)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围绕重点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分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省级层面开展设区市、县(市、区)、31个制造业以及服务业重点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小微园区等产业园区和制造类特色小镇“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各市、县(市、区)也应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等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三)建设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省、市、县、园区四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规范要求将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导入平台,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加强数据获得的合规性,按照国家对数据开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按主题、部门、地区进行分类分级公开,分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

    三、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经信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ngxinti/2021/0524/7223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