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公办〔2018〕268号
各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的重要性。居住出租房屋是我省流动人口的主要落脚点,体量规模大且安全条件参差不齐,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是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关键环节,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底数清、情况明、风险隐患清零”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高居住出租房屋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两个高水平”建设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消除化解安全风险。各地要始终把居住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采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滚动排查,积极推动房屋出租人自主申报,全面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地址、用途、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承租人、出租人等人员动态信息,确保信息登记常采常新。要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实现政府行政资源、社会各类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强化居住出租房屋、人员信息与物品、车辆等其他社会信息之间的关联互访、交叉比对和分析研判,及时有效掌握人员流动轨迹和活动情况,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整改不了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落实专班专人予以整治。对隐患整改情况要逐项检查验收,确保百分百化解、整改到位。对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纪律手段,建立完善通报、督办、约谈、查处等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风险隐患化解消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公安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gongantin/2021/0521/64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