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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5〕21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企业欠薪隐患大排查和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企业欠薪工作,及时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以企业欠薪隐患排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全区各行业的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租赁企业以及资产负债重、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
专项检查的内容:全面排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用人单位重大欠薪及欠薪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
一是普法宣传和排查阶段(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及政府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决心,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做好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租赁企业以及资产负债重、生产经营困难等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要查明职工总数、工资拖欠数额、企业老板有无欠薪逃匿可能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用人单位的自查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隐患的用人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因拖欠工资而诱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执法督查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由人力社保、住建、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和工会组织等劳动用工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及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不稳定、劳动用工不规范、工资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展开调查,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触犯刑法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
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梳理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提高。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及时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劳动监察大队)。
三、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及区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欠薪形势的严峻性、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整合力量、全面排查,及时及早掌握各类欠薪信息,确保我区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处置欠薪合力。一旦发生欠薪逃匿及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企业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牵头处理。人力社保、公安、法院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处置,快速化解。
3.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劳动用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强化领导,组织人员,加强力量,落实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与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
4.对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在4小时内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涉及欠薪50人以上或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以及以极端方式讨薪的,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
四、专项检查相关材料的报送和总结工作
(一)各街道(镇)、椒渔、农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文件在
(二)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和相关表格要在
(三)各部门要及时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联系人:潘俊杰,联系电话及传真:88896586)
附件:1.椒江区劳动用工大排查情况表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
3.重大事件快报表
4.欠薪及处置情况“零报告”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