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6〕111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十三五”清淤泥治污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十三五”清淤泥治污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十三五”清淤泥治污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五水共治”清污(淤)工作,促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6]7号)和《关于上报河湖污(淤)泥调查情况及河湖清污(淤)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6]9号)要求,把清污(淤)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五水共治”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全域清淤,五年完成一轮清淤;探索分类处置,建立规范化污泥处置体系;敢于机制创新,探索并建立清淤治污长效管理体系,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保障水生态环境,实现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五水共治”总体要求,以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紧扣清淤控源、规范处置和长效管理等重点环节,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0.96亿元,确保到2020年实现河湖塘库淤泥全域清除、污泥处置全程规范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一)清淤控源
——实现河道清淤全覆盖,到2020年底完成243.58公里河道清淤,清淤土方264.73万立方米。
——实施全区池塘疏浚清淤,完成疏浚土方77.23万立方米。
(二)规范处置
——无毒无害淤泥实现资源化利用。按照“广开门路、化整为零、多渠道落实弃土场”的原则,乡镇级河道淤泥采用就近堆放筑堤形式处置,区级河道淤泥回填至五塘、六塘低洼地或十一塘消纳场等。
——有毒有害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实现有毒有害污泥及时有效检测,科学高效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置全覆盖。
(三)长效管理
——建立淤泥监测平台。建立河道淤积情况监测制度,建立淤泥分布动态数据库,确保及时掌握淤泥动态变化情况。
——巩固清淤轮疏工作机制。在集中行动全面清除淤泥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河道、池塘清淤滚动轮疏。
——健全污泥处置监管体系。建立污泥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对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的全过程信息跟踪和追溯,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处置。
三、重点任务
围绕清淤控源、规范处置和长效管理三大环节,重点实施三大行动:
(一)河湖清淤控源主要内容
1.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及五年计划的要求,结合项目加速清、属地负责全面清、政企合作重点清,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河道243.58公里、264.73万立方米污泥的清淤。
2.实施农村池塘清理全覆盖85处。对池塘内的污泥杂物进行全面清理、修复护岸,进行必要的疏浚,清淤土方77.23万立方米。
(二)职责分工
1.区五水共治办职责
负责对河湖塘库清污(淤)泥的牵头协调工作。
2.区水利局职责
具体负责落实,编制清污(淤)泥实施方案,做好清污(淤)泥的监督管理和计划下达,完善清污(淤)泥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清污(淤)泥的技术指导工作,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污(淤)泥监督考核、区级验收和区级补助工作。加强清污(淤)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清污(淤)泥责任单位落实工作内容和要求。负责市、区级河道疏浚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椒江农场
负责辖区内乡村级河道、池塘等淤积情况调查和清污(淤)泥工作。
4.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无毒无害淤泥实现资源化利用,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实力企业,推广污泥在制砖等建材行业使用。
5.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