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6〕201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
政府救助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政府救助保险实施方案》已经第6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政府
救助保险实施方案
我区地处沿海,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历次在台州登陆的台风都给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台风等灾害防御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仍将是我区政府的重要工作。政府服务民生的理念的不断深化,政府保障民生也不仅限于自然灾害,在见义勇为、火灾爆炸、拥挤踩踏等突发公共事件,政府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减轻政府财政在这两方面的压力,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根据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指示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短板,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公平性、可持续性,在推广民生保险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特色政保合作项目,决定在我区推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政府救助保险项目,以提高政府应对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更好地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保险的种类与对象
本方案保险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与政府救助保险。
(一)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