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20〕6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65号)(以下简称省两办《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浙食安委〔2019〕6号)(以下简称省食安委《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六次全会,市五届四次党代会及区九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双安双创”(食品安全区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力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提前完成省市要求的各项任务,继续保持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任务,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基本相适应;到2025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力争在2030年前全面达到省级有关指标和要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产业具有国际竞争力,食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群众美好饮食需求全面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实现工作责任清单化。各街道、大陈镇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推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深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经营企业全面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清单。
(二)聚力提效,推动监管手段现代化。推进“标准化+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科学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学标用标”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应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信用公示等平台,加强物联网、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推动企业追溯平台与食品、农产品等领域政府追溯平台对接,加快数据融通,强化掌上应用,实现精准监管。
(三)健全体系,实现风险管控常态化。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以上。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以上,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推行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加强风险交流,完善信息公开、信息通报、风险会商等机制,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参与。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适时修订区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