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岭市城南海鲜楼已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现予公告如下:
| 证书号 | 海域使用权人 | 项目名称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 2012D33108101430 | 温岭市坞根望海楼海鲜楼 | 温岭市坞根望海楼海鲜楼高脚屋 | 温岭市坞根镇新方村附近海域 |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0.0353 | 10年 |
| 2012D33108101447 | 温岭市坞根鹭江海鲜楼 | 温岭市坞根鹭江海鲜楼高脚屋 | 温岭市坞根镇白牛皮村山嘴头附近海域 |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0.0527 | 10 |
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520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