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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台土资发〔2013〕3号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责任制分解落实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责任制分解落实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责任制
分解落实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要求,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建立档案管理相关责任机制,并按下述规定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导综合档案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2.会同综合档案室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档案工作的具体落实。
3.及时汇报、总结档案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4.关心、支持档案人员,给予参加培训进修的机会,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其政治、经济待遇与其他同志一视同仁。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6.检查、督促档案室的业务工作,搞好库房管理工作。
二、综合档案室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
3、督促、指导和协助本单位各部门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归档。
4、做好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5、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组织开展利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资源,对档案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开发,如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等,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布置、总结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总结档案工作。
2.经常督促、检查和了解档案人员的情况,并给予支持,以确保档案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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