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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浙财监督〔2018〕26号)要求,台州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18年9月28日对2017年市本级和玉环市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1.市本级在2017年共收到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费10万元,市财政局自查发现该笔资金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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